
孙焘
在很长一段时期以内,《乐记》的作者被认定为孔门后学公孙尼子。这一看法的最早文献依据来自《隋书·音乐志》。尽管因缺乏更加坚实的证据而难以判定,但是新出土的简帛文献确实强化了《乐记》与战国儒家思想的关联。《乐记》的作者问题暂且不论,单就思想渊源关系而言,《乐记》与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上博楚竹书《性情》等之间,存在着相当紧密的联系。我们不妨认为,《乐记》中对情感、音乐发生的阐述,在某种程度上移用了后者的思想。作为《乐记》的基本逻辑结构,音乐的产生来自人心,其形成的链条最终奠定在情感的基础之上,而后者则是内在之性受外物的感应而显现出来的。从根本上说,这一“性静情动”或“性内情外”的架构,与上述楚简文献有明显的相似性。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
(《乐记·乐本》)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心术形焉。
(《乐记·乐言》)
凡人虽有性,心亡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性自命出,名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好恶】【者,性也;所】好恶,物也。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势也……凡性为主,物取之也。金石之有声也,弗扣不鸣。人之虽有性,心弗取不出。
(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性情》)
按照《乐言》篇的说明,人生而有“血气心知之性”,这构成了人类共同的生理与心理基础,从而为此后的礼乐教化提供了潜在的可行性。在未受外物影响之先,处于内在的“性”并未在情绪方面表现出任何特殊的倾向,因此处于“人生而静”的沉潜状态;只是在外物的触动、诱导或刺激之下,才形成喜怒哀乐等种种倾向,即《乐本》所谓“性之欲”,并向外显现出来。所谓“好恶”与“心术”,正是指此而言。进而言之,这里所谓“性”,只是对“感物”之前内在平静状态的经验性描述,它与“情”构成了静态之内敛与动态之外显的不同阶段或形态,而并不必然包含形而上或价值论的含义。因此,从“性”到“情”的发动或外显,可以视为人的内在身体中所实际发生的生理过程的描述,——虽然这很可能是对该过程的想象性的描述。
根据这一论述,即使“性”含而未发,人也不可能始终停留在没有“物”的纯粹自我世界之内;外物的存在与刺激,必然会从根本上打破“人生而静”的平静状态,引发各种不同的情感与欲望。就此而言,“感于物而动”之后所造成的“心术形”的状况,乃是自然发生的;情感与欲望的产生,在此也是作为客观状况加以描述的,就字面而言,它们并未被赋予任何否定性的地位或价值。当然,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该文句似乎在努力凸显着由“性”生“情”之过程的自然性,而根据“道生于情,情生于性”,这一自然链条又似乎为“性”、“情”乃至以此为基础的所有相关存在赋予了充分的权威性,——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作为“心声”的音乐。
根据《乐记》与《性情论》间的这一近似性,我们或许可以合理地推断,前者借用了后者的思想架构;而之所以借用它,则可能因为后者在思想界具有较突出的影响。上博《性情论》以及与之相近的郭店简《性自命出》,在当时至少代表着颇具影响力的一支思想派别;作为战国思想发展中的一环,它们的论证起点也是从“性”与“情”开始的。与《乐记》不同,这些战国文献并没有专门针对音乐展开论证;此外,“性”与“情”最终与“道”相通,这一点也是《乐记》所未采用的。不过,就论述的逻辑而言,音乐实处于由性生情之过程的延长线上;而对于“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的论述,《乐记》作者至少是了解的,并且很可能暗自利用了这一命题的影响力。
《乐记》的许多内容已经亡佚,这意味着,最初《乐记》的完整文本中对《性情》一系文献的借用可能会更多。据此可以进一步设想,在借用已有思想系统的资源时,《乐记》除了在字面上沿用已有的字句、概念与命题之外,同时也潜移默化地从整体上接受并利用着先前论述结构的种种设定。也就是说,“性情”一系文献的影响,不仅体现在《乐记》中明确展示出来的重合部分,而且也表现为整体思想结构方面的潜在影响;如果我们认为《乐记》是经由一系列作者的努力而最终形成的,那么至少对于其中一部分作者而言,他们对《性情》类文献的论述逻辑应具有整体性的理解,尽管并不能彻底排除其中存在误解的可能性。总之,这一设想为重新考察《乐记》提供了思想的参照系——我们可以引入《性情论》的整体逻辑结构,对《乐记》进行再衡量;对于后者存在论证逻辑缺环或缺乏足够说明的地方,或许可以发挥一定的参考作用。
根据相关楚简文献考察《乐记》,并不意味着将后者视同战国文献加以处理;而是试图在二者之间展开比较,以发现其间可能蕴藏的变化与发展——当二者的思想出现根本性的差异时,《乐记》的作者们摆脱旧框架的尝试便会凸显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指示着新问题的提出与解决。这种简单的比较在方法论上或仍有商榷之处,不过以上博楚简和郭店简文献对勘《乐记》,至少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乐记》的论述线索。
按照《性情论》的论述,“性”作为“喜怒哀悲之气”,从根本上是作为“气”而存在的,这与前引《乐言》篇所云“血气心知之性”相一致;由此,“性”感物而动并“见于外”的过程,也实际上意味着某种“气”的形态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变化不是抽象的过程,而是借助于“气”的感性形态展现出来的。在竹简中“气”的原初字形作“”,意指“生命力”;因此这种“血气心知之性”,没有理由必须理解为某种完全超越具体层面的存在,它也很可能包含着情感、认知和生理层面的各种具体因素在内。由于这一原因,由“性”到“情”的变化,未必是单纯的由内到外的抽象切换,而很可能是遵循着“气”之特定流动途径展开的实际过程,其间情感、认知与各种生理感受一同配合并做出反应。《乐记》中讨论音乐时,每每从“气”的层面或角度展开论述,即与此密切相关。按照前面章节中对身体的描述,这一由内向外抒发的途径或许近似于“脉络”的流动形态,这也是秦汉时代观察身体的主要方式。
尝试根据《性情论》来理解《乐记》对“性情”的描述,可以消解某些不必要的误解。在受到外物影响之前,内在之性虽然保持着平静的状态,却并不是空白或虚无,其中明显充溢着生命力的成分。进而言之,正是由于生命力的“积于中”,才会在受到外物促动之时产生某种内在变化的倾向性,并最终显现为“发于外”的各种情绪。在楚简《性情论》中“性”字一般写作“眚”,唯“凡人虽有性,心亡定志”一处作“生”。在先秦时期,“生”与“性”的内在关联受到诸多思想家的肯定;因此在这里特别采用“生”的书写形式,可能取其哲学意义,但更有可能是要强调该字所具有的“生命”的引申义。倘若果真如此,则不难看出,《性情论》等文献致力于强调该过程的自然属性,而且这一点为《乐记》所自觉并加以继承。
从生命力的平静状态到回应外物之倾向萌生、再到情感外显的过程中,“性”被规定为“喜怒哀悲之气”,因此它不同于“喜怒哀悲”等外显的情绪;它与后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其中得以完成转化的触媒是外在于主体的“物”。从“性”到“情”的过程包含着如下的含义:如果说音乐来自“情”的驱动,那么这一表现当然是在主体受到外物触动时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孤立存在的情感,它必定介于内在之“性”与外在之“物”的逻辑中点;以此推论,也不存在孤立自生的音乐——从产生的根源来看,所有的音乐乃至抒情性的艺术,都是在特定主体与外物的相摩相荡之中产生的。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乐记·乐本》)
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乐记·师乙》)
一般来说,《乐记》的这些文字给读者造成如下的印象:它基本上满足于解释音乐艺术产生的起源,而对如何创作这些音乐则漠不关心,仿佛音乐的生成是情感充溢之后自然形成的结果。实际上,很少有音乐是像这样受内在情感驱动而自然流淌出来的,更不必说精心选择的儒家礼乐。大致来说,礼乐自有古老的传统,故其创作的问题不必纳入《乐记》作者的思考范围;其次,产生于上述引文中链条式的描述策略,进一步强化了音乐之自然产生的印象。从内心感动到依次形成“声”、“音”、“乐”,这些性质不同的阶段被统一纳入相同的叙述模式。音乐(即“礼乐”)的特殊性在于:比起《诗》、《书》等教化手段,它能够更加直接而迅速地作用于人心;层层递进的阐述方式,也相应地压缩了音乐与人心之间的距离:音乐处于自然化链条的一端,而人的内心则俨然被置于另一端,二者之间借助于一连串的环节而建立起彼此对应的关系。从这一角度来看,《乐记》的叙述有意地突出了音乐与人心的直接关联,并且将其有效地组织成自然化的次序。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有必要区分“性”与“心”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一区分实际上涉及到《乐记》整体思想结构的问题。在《乐言》与《乐象》篇中,“性”的范畴基本没有直接参与音乐形成的解释;而在论述音乐之起源的部分中,“心”的角色则远为突出,它实际上承担起音乐如何形成的全部说明——例如在《乐本》篇中,除上引一则以外,其余四则关于音乐之生成的解释同样归结于“心”或“人心”;相同的例子还有《乐象》篇里的“乐者,心之动也”一句。这意味着“由性生情”和“音乐发于人心”的两条论述线索,实际上是相互错离的,其间缺少贯通的环节。可能由于文献的佚失,或其他不为所知的原因,《乐记》并未对二者的关系做出较清晰的说明;而这正是文本思想结构中令人疑惑之处。
粗略地看,在“人心”与“性”之间或许可以画上等号;关于它们应物发动的描述,甚至采用了同一语句——“感于物而动”;例如前引《乐本》篇的“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和《乐言》篇的“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即是如此。但是,如果轻率地认为这即是思想结构和概念的同一,那么实际上取消或避开了如下的事实:“性”与“心”的使用存在差异,其中一个与音乐的生成密切相关,而另一个则并非如此。
由于缺乏明确的论述文字,试图单纯根据《乐记》自身来探讨“心”与“性”的差异,看来是相当困难的。如前所述,这可能是由于文献散失,也有可能是基于其他方面的原因,例如编纂者按照当时的普遍状况,自觉没有必要对时代性的公设做出说明。不过,无论是哪一种原因,我们都不妨借助“性情”一系文献的思想结构进行复原。基于《乐记》演变的复杂情形,我们自然可以从文献的层面搜寻解释,以便提供对上述现象的合理说明。不过,如果我们假定,《乐记》的最后编纂者努力按照同一原则梳理了全部文献,并将其组织为有机的整体,而不只是作为抄写者或缺乏理解力的编纂者,将诸多不同来源与性质的文献强行地糅合在一起,那么最好还是从思想的角度加以解释。可以确定,《乐记》与“性情”等文献存在明确的渊源关系,而后一类文献又对“心”与“性”展开了深入的阐释,因此《乐记》对两个术语的不同使用情形,实际上很可能参考了早期文献的用法。既然《乐记》中诸多术语并非出于偶然的重合,那么我们更倾向于相信,至少这些概念最初是作为同一思想系统的构成因素收纳进来的;虽然随着时代的进展,《乐记》的思想在不停地发生转变,它仍然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承继了早期思想的组织架构,否则,它没有理由大量沿用这些术语,也很难想象通过完全异质的结构来驾驭这些术语。
(文章来源:Kindle电子书《中国美学通史》汉代卷)
(图片来源:Veer图库)
(网站编辑: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