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变态反应学分会,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
通信作者:骆肖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过敏和免疫(变态反应)科/皮肤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上海200040,Email:luoxiaoqun913@126.com;程雷,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变态反应(过敏)科、过敏诊疗中心,南京210029,Email:chenglei@jsph.org.cn
【摘要】特应性皮炎(AD)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由于患者常合并过敏性鼻炎、哮喘等其他特应性疾病,全面的评估和诊治需要多学科团队协作。为促进AD全病程管理的规范化,本共识在中华医学会变态反应学分会的组织下,联合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邀请国内AD及其常见共病相关领域的临床专家,结合AD及其共病的临床表现和诊治进展,形成我国首部AD及其共病的多学科全病程管理专家共识,以期完善多学科诊疗路径,为AD的临床诊疗和全病程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特应性皮炎;多学科协作;共病;全病程管理;生物制剂
基金项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变态反应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建设”(303029401);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诊疗技术推广及优化管理项目课题“变态反应性疾病多学科全病程管理及元宇宙智能诊疗平台建设”(SHDC22024254);江苏省科教能力提升工程(JSDW202203)
特应性皮炎(atopic dermatitis,AD)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以湿疹样皮疹和剧烈瘙痒为主要表现[1]。AD的疾病负担在非致命性皮肤疾病中排名第一[2],根据2019年全球疾病负担的研究数据,我国AD患者数约为3558万[3]。AD发病年龄早、病程长、病情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4]。
AD患者常合并较高的特应性共病负担,可伴随过敏性鼻炎(allergic rhinitis,AR)、哮喘、食物过敏(food allergy,FA)、过敏性结膜炎(allergic conjunctivitis,AC)、嗜酸粒细胞性食管炎(eosinophilic esophagitis,EoE)等多种特应性疾病[5‑6]。流行病学数据显示,AD患者中分别有33.3%、45.0%及35.8%的人群合并FA、AR和哮喘[7‑9],而合并EoE者占0.11%[10]。此外,AD患者发生AC的风险约为非AD人群的8倍[11]。值得注意的是,约30%在3岁前确诊的AD患儿1年内出现至少一种特应性共病(包括哮喘、AR和FA);而在3岁后确诊的患者中,这一比例上升至约40%;无论确诊年龄如何,所有AD患者在确诊10年后合并至少一种特应性共病的比例均达到约50%[12]。除特应性疾病外,AD患者也易伴发炎症性肠病(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IBD)、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简称慢阻肺病)、心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以及肿瘤等非特应性疾病[4,13]。长期控制不佳的AD患者还可引发焦虑、抑郁甚至自杀倾向等心理健康问题[14]。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AD多学科诊疗模式,以满足患者全病程管理的需求。
为规范化AD多学科诊疗模式的开展,由中华医学会变态反应学分会牵头,联合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邀请变态反应(过敏)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儿科、呼吸科、消化科、眼科、精神医学科等领域临床专家,共同制订《特应性皮炎及其共病的多学科全病程管理专家共识》。本共识阐述AD的发病机制及特应性进程(也称过敏进程),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针对AD及其共病的治疗方法及获益,形成了多学科全病程管理路径,助力临床医生更好地诊疗和管理疾病。
本共识严格遵循国际共识制订标准,采用改良德尔菲法进行多轮专家认证。通过系统检索PubMed、Cochrane Library、Embase、Web of Science、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等数据库,收集2015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间发表的相关文献。检索策略采用主题词与自由词相结合的方式,中文检索词包括:“特应性皮炎”“哮喘”“过敏性鼻炎”“慢阻肺病”“食物过敏”“过敏性结膜炎”“嗜酸粒细胞性食管炎”“炎症性肠病”“特应性进程”“共病”“多学科”“生物制剂”“全病程管理”;英文检索词包括:“atopic dermatitis”“asthma”“allergic rhinitis”“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food allergy”“allergic conjunctivitis”“eosinophilic esophagitis”“atopic march”“comorbidities”“MDT”“full course management”。本共识采用推荐意见分级的评估、制定及评价GRADE(grading of recommendations assessment,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方法对推荐意见进行分级。证据质量分为高(A)、中(B)、低(C)、极低(D)四个等级;推荐强度分为“强推荐”和“弱推荐”两个级别(表1)。在系统评价国内外循证医学证据及结合专家临床经验的基础上,由核心专家组拟定初步推荐意见,经线上匿名投票及多轮线下共识会议反复论证与修订,最终形成共识。文献证据质量由编写小组进行评估。共识内容涵盖部分诊断、评估及管理建议。

一、发病机制
(一)AD的发病机制
AD的发病与遗传和环境等因素关系密切。遗传因素是AD发病的最强风险因素之一[15],一级亲属有特应性疾病史时,其后代患AD风险升高(OR=1.81,95%CI:1.65~1.99)[16]。AD患者常具有多个遗传易感基因位点变异,其中Filaggrin基因变异是目前已知最重要的遗传危险因素,其功能缺陷与表皮角质层水合作用降低、表皮pH值改变、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植及过敏原致敏性增加等因素显著相关[17‑18]。环境因素(如气候变化、微生物和过敏原刺激、生活方式改变、环境暴露等)可通过影响基因表达水平,导致免疫系统与皮肤屏障功能异常,从而引发或加剧AD的发生与发展[15]。在暴露于不良环境时,基因可通过表观遗传机制(如DNA甲基化、miRNA调控、组蛋白修饰等)发生基因调控改变,进而引起AD相关的皮肤屏障功能障碍与免疫异常[19]。
皮肤屏障功能障碍与免疫异常使外界过敏原和微生物更易侵入表皮[15],进而在局部诱发以2型辅助性T(T helper 2 cell,Th2)细胞为主的2型炎症反应[20],这是AD发病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当皮肤受外界刺激时,角质形成细胞释放包括胸腺基质淋巴细胞生成素(thymic stromal lymphopoietin,TSLP)、白细胞介素(interleukin,IL)‑25和33在内的“警报素”,促进Th2细胞和2型固有淋巴细胞(group 2 innate lymphoid cells,ILC2)活化,进而分泌IL‑4、IL‑5、IL‑13等2型炎症细胞因子;同时,朗格汉斯细胞(langerhans cell,LC)和树突状细胞(dendritic cell,DC)将抗原呈递给初始T(naive T,Th0)细胞,使其活化并分化为特异性Th2细胞,进一步分泌上述细胞因子[21]。这些细胞因子通过抑制表皮蛋白(如丝聚蛋白、兜甲蛋白、外皮蛋白)的基因表达、破坏紧密连接等方式加剧皮肤屏障功能障碍,并在皮损区域募集嗜酸粒细胞(eosinophil,EOS)、嗜碱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固有免疫细胞,促使其释放组胺、主要碱性蛋白、脂质炎性介质等,从而放大炎症反应[21],最终导致AD症状反复发作与加重。此外,2型炎症细胞因子可通过激活感觉神经元上的IL‑4Rα和上调IL‑13的表达诱发瘙痒[22],而瘙痒引起的搔抓行为又促使角质形成细胞释放“警报素”,进一步加剧炎症反应,形成瘙痒—搔抓恶性循环[23]。
皮肤菌群紊乱作为AD发病的另一核心因素,与皮肤屏障功能破坏和免疫失衡共同构成关键致病环节[15]。AD患者皮肤表面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植增多,其分泌的多种表面分子、毒素及蛋白酶可直接破坏宿主皮肤屏障,并活化免疫细胞,从而诱发局部皮肤炎症[24]。另一方面,肠道菌群失调会破坏免疫耐受平衡,导致Th2和Th17等免疫反应过度活化,同时抑制调节性T细胞(regulatory T cells,Tregs)功能,削弱免疫抑制与抗炎能力。这种全身性的免疫失衡不仅加剧炎症,还提高了过敏原致敏风险,最终在皮肤上表现为AD的典型皮损[25]。
(二)常见的AD共病及其发病机制
1.特应性共病:特应性疾病是包括AD、AR、哮喘、FA、AC、EoE等一系列变态反应性(过敏性)疾病的统称[26]。其发病机制主要涉及Th2免疫应答异常、IL‑4与免疫球蛋白E(immunoglobulin E,IgE)的产生及肥大细胞活化等过程[26]。特应性进程(atopic march)描述了此类疾病在不同年龄阶段依次累及不同器官的演变规律,通常起始于AD和/或FA,随后逐步进展为哮喘以及AR[26],EoE可能出现于进程后期(图1)[10]。

上述特应性疾病不仅具有共同的遗传和环境易感因素,其外周血循环及受累组织中也均表现出以2型炎症反应为主的免疫特征,包括共享Th2细胞、ILC2等2型炎症相关免疫细胞,以及IL‑4、IL‑5、IL‑13等细胞因子及其下游信号通路[27]。例如,皮肤局部的Th2细胞不仅加剧屏障功能障碍与2型炎症[28];还可在再次接触过敏原后,通过血液循环迁移至鼻、肺、胃肠道等器官,参与多种2型炎症性疾病的病理过程[10,28]。此外,结膜组织中IL‑4与IL‑13的活性增强、EOS的浸润及其计数水平的升高,也与AC的发病紧密相关[29]。
鉴于AD患者易伴发或进展为其他特应性疾病的高风险,临床推荐尽早进行系统性筛查、实施定期监测与规范治疗,必要时及时转诊或开展多学科协作[5]。通过早期积极干预的防控策略,有望阻断特应性共病的发生与进展,从而达到疾病修饰的目的[30]。
2.非特应性共病:AD患者因持续性全身炎症反应导致免疫失衡,使其伴发各类非特应性共病的风险高于普通人群[31]。
呼吸系统方面,AD与慢阻肺病共享部分免疫机制及细胞因子通路[32]。合并哮喘的AD患者若控制不佳,可进一步促进气流受限,加速慢阻肺病的发生与发展[33]。研究显示,AD患者发生慢阻肺病的风险显著高于健康人群(调整后OR=1.58)[34]。
消化系统方面,AD与IBD之间存在一定相关性。儿童与成人AD患者的IBD发生风险分别增加44%与34%,其潜在机制涉及遗传、环境、皮肤与肠道菌群失调以及黏膜免疫失衡等[35],具体机制仍有待进一步阐明。
AD亦与自身免疫性皮肤病和心血管疾病风险升高相关[5,32]。AD与自身免疫性疾病在发病机制上存在共同点,主要表现为Th2介导的免疫失调[36‑37]。两者还部分共享调节性T细胞与B细胞等免疫细胞的调控通路[38]。这些共同的免疫异常使得AD患者伴发斑秃(OR=29.89)、白癜风(OR=20.10)以及慢性荨麻疹(OR=11.71)的风险显著增高[39]。而在心血管系统中,IL‑4/IL‑13信号通路的过度激活可能通过促进动脉粥样硬化相关蛋白表达,从而增加心血管事件风险[40‑41],使AD患者心力衰竭(RR=1.26)、心肌梗死(RR=1.12)以及卒中(RR=1.10)的发生率显著升高[42]。
代谢方面,AD作为一种慢性炎症性疾病,其2型炎症反应驱动的IL‑4/IL‑13水平升高,可能通过加剧脂肪组织炎症、促进胰岛素抵抗及内皮功能障碍,参与代谢综合征的发生[43]。目前研究显示AD与肥胖的发生风险呈显著正相关,然而其与高血糖、血脂异常或高胆固醇血症之间的关联尚未明确[43]。
此外,AD对患者精神心理健康的影响亦不容忽视。疾病过程中神经免疫因子(如神经肽及炎症细胞因子)表达上调,可能直接诱发精神心理健康障碍[14]。同时,剧烈瘙痒、睡眠障碍、病耻感、社会孤立以及生活质量下降等因素,共同导致AD患者焦虑、抑郁和/或自杀风险显著增加[14]。研究显示,AD患者中分别有28.6%与20.1%存在焦虑与抑郁症状[44‑45],其自杀风险是一般人群的2倍[39]。
综上所述,AD不仅限于皮肤表现,更常累及呼吸、消化、心血管等多个系统,并严重影响患者心理健康。共病的存在进一步加重疾病负担,影响生活质量。在AD的临床管理中,应重视多学科评估,早期识别并干预相关共病,以实现更全面的疾病控制与长期管理目标。
推荐意见1:基于专家共识与现有临床经验,针对AD常伴发共病并累及多系统的特性,临床应推行早期筛查、定期监测及多学科协作的全程管理,通过积极干预以控制共病进展,达到疾病修饰和长期管理的目的(B,强推荐)。
二、诊断与评估
(一)AD及其常见共病的诊断
1.AD的诊断:当患者出现湿疹样皮损时,应考虑AD的可能性。诊断需结合详细的病史和家族史采集、临床表现评估以及全面体格检查[46],必要时进行外周血EOS计数、血清总IgE、过敏原特异性IgE等检测及斑贴试验(patch test,PT)等辅助检查[46]。目前国内常用的诊断标准见表2[15,47‑48]。

2.常见AD共病的诊断:应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个人及家族疾病史,初步评估其共病风险;继而依据相关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必要时可辅以实验室检查予以确认。
(1)AR的诊断:《中国变应性鼻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22年,修订版)》[49]指出,AR的诊断依据需满足以下3条:①临床症状:阵发性喷嚏、清水样涕、鼻痒和鼻塞等症状出现2个或以上,每天症状持续或累计在1h以上,可伴有流泪、眼痒和眼红等眼部症状;②体征:常见鼻黏膜苍白、水肿,鼻腔水样分泌物,伴有AD或哮喘的患者有相应的皮肤、肺部体征;③过敏原检测:至少1种过敏原皮肤点刺试验(skin prick test,SPT)和/或血清特异性IgE阳性,或鼻激发试验阳性。对于SPT及血清特异性IgE阴性的AR患者,鼻激发试验是最佳的确诊手段[49]。此外,通过鼻内镜检查可比较全面地了解鼻黏膜状态及鼻腔病变,避免误诊或漏诊。
(2)哮喘的诊断:综合2025年全球哮喘防治倡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GINA)和《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年版)》[50‑51],哮喘诊断流程见图2。此外,临床上还存在着无喘息症状、也无哮鸣音的不典型哮喘,患者仅表现为反复咳嗽、胸闷或其他呼吸道症状[51]。呼出气一氧化氮(fractional exhaled nitric oxide,FeNO)是一种反映呼吸道炎症的生物标志物[52],《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年版)》建议将FeNO检测与肺功能评估联合使用,以提高哮喘诊断的准确性[51]。必要时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确诊。

(3)慢阻肺病的诊断:根据慢阻肺病全球倡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chronic obstructive lung disease,GOLD)以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53‑54],慢阻肺病的诊断流程见图3。

(4)FA的诊断:FA在机制上可分为IgE介导、非IgE介导及混合型三类[55‑56]。根据《2023年欧洲过敏与临床免疫学会关于IgE介导的FA诊断指南》和《中国儿童食物过敏循证指南》[55‑56],FA的诊断流程见图4。其中,口服食物激发试验(oral food challenge,OFC)是诊断FA最可靠的方法。

(5)EoE的诊断:英国《儿童及成人EoE诊断和治疗指南(2022年版)》指出,EoE是一种慢性、由过敏原触发、Th2细胞介导的食管疾病[57]。临床表现与年龄相关[58],婴幼儿患者可表现为喂养困难(腹痛和/或呕吐)[57],成人患者以吞咽困难和/或食物嵌顿为特征。许多EoE患者的症状存在季节性变化,其加重往往与空气中花粉浓度升高相关[57]。目前国内暂未统一EoE的诊断标准。《儿童及成人EoE诊断和治疗指南(2022年版)》提出的EoE诊断标准为:①内镜检查发现食管环、沟槽、渗出物、管腔狭窄、黏膜质脆及黏膜裂隙;②停止使用质子泵抑制剂≥3周后,食管组织学显示EOS计数≥15个/高倍视野;③排除其他可以引起食管EOS增多的原因[57]。
(6)AC的诊断:《我国过敏性结膜炎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2018年)》指出,AC的诊断需结合症状与体征[59],相关诊断流程可参考图5。
(7)IBD的诊断:IBD包括克罗恩病(Crohn′s disease,CD)和溃疡性结肠炎(ulcerative colitis,UC)[60‑61]。《中国溃疡性结肠炎诊治指南(2023年·西安)》[62]与《中国克罗恩病诊治指南(2023年·广州)》[63]指出,无论是UC或CD,均缺乏诊断“金标准”,需结合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组织病理学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对于疑似UC诊断的病例,建议在一定时间(3~6个月)后进行内镜和病理组织学复查[60,62];对于无病理确诊的CD初诊病例,随访6~12个月以上,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和病情变化判断,其中符合CD自然病程者可作出临床确诊[60]。
(8)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健康问题是AD患者管理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是AD患者常见的心理问题,通常在AD症状得到有效控制后,这些心理症状也可随之减轻或消失。对于长病程和病情较重的AD患者,应定期适时给予心理疏导,以达到控制症状、减少复发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长期目标[15]。患有严重焦虑、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AD患者,推荐心理科或精神医学科专家会诊[46]。
表3[49‑51,53‑54,58‑61,63‑67]总结了上述AD常见的共病情况,并归纳了其主要临床表现及诊断要点。

(二)治疗前评估
评估AD患者病情及其合并共病的严重程度,对于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具有重要意义。表4[46,50‑51,54,59‑60,66,68‑78]列出了AD及其共病在治疗前评估中所采用的常用评分量表、相关检查及化验指标。

推荐意见2:基于专家共识与现有临床经验,确诊AD后,应评估患者是否伴有AR、哮喘、慢阻肺病、FA、EoE、AC和IBD等常见共病的临床症状,并同时筛查其相关的心理健康问题(B,强推荐)。
三、全病程管理
AD及其共病的全病程管理,是一套基于相关指南与共识构建的系统性方案,涵盖治疗、预防、患者教育等多个环节[46]。该疾病病程漫长、病情复杂,尤其对于中重度且合并多种共病的患者,亟需突破传统单学科诊疗模式和思维的限制,建立多学科协作(multidisciplinary team,MDT)管理体系。通过整合多学科专业资源,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且个体化的全程管理。MDT理念应贯穿从初诊评估至长期随访的每一阶段(图6)。


在明确AD诊断后,MDT协作路径不仅需评估疾病严重程度,还应系统筛查患者的过敏原致敏谱、共病情况、心理社会负担,并充分了解患者及其家庭的治疗期望与偏好,以此为基础共同制定个体化治疗目标[46]。对于疾病控制不佳或出现呼吸道、消化道等多系统共病的AD患者,MDT机制可协助其及时转诊至变态反应(过敏)科、呼吸科、耳鼻咽喉科、消化科等相关专科,并完成相应专科评估(如肺功能、鼻内镜等检查)。通过MDT协同干预,有助于实现共病的早期识别与干预,从而阻断或延缓“特应性进程”,发挥疾病修饰作用,最终达到共病防控的目标[30]。
(一)AD与AD常见共病的治疗
1.AD的治疗:由于AD对患者的影响是多维度的,在制定个体化治疗目标时,应综合考虑年龄、共病情况、治疗依从性、用药偏好及经济条件等因素,并充分兼顾患者的实际需求,如缓解瘙痒、改善皮损、实现疾病控制、提升日常生活质量以及避免或减少复发等[46]。早期系统干预可能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AD患者的全身炎症,阻断“特应性进程”,中断瘙痒—搔抓循环,并预防共病的发生[79]。
目前AD的治疗建议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阶梯治疗”(图7)[46,80]。患者健康教育是启动治疗的首要步骤,患者及其家属应充分了解AD慢性、复发性及顽固瘙痒的临床特征,掌握规避诱因的方法,并理解治疗方案应随疾病严重程度进行阶梯式调整。

合理的洗浴和润肤是所有患者最基本的护理和治疗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topical corticosteroids,TCS)、外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opical calcineurin inhibitors,TCI)、外用磷酸二酯酶4(phosphodiesterase 4,PDE‑4)抑制剂等局部治疗药物是AD药物治疗的基石[46]。对于轻中度AD患者,在基础治疗的前提下,应根据皮损表现及部位,选择适宜强度的TCS、TCI或PDE‑4抑制剂以控制症状[46]。此外,局部Janus激酶(Janus Kinase,JAK)抑制剂也可用于AD的治疗,如1.5%芦可替尼乳膏与0.25%迪高替尼软膏已分别在美国和日本批准用于AD的治疗[80]。根据《AD治疗药物应用管理专家共识(2024版)》建议,AD患者皮损得到控制后,应在易复发的原有皮损区间歇性使用外用药物,同时全身外用保湿润肤剂[80];处于急性加重期或属于顽固性中重度AD,可考虑短期湿包治疗;光疗适用于12岁以上中重度儿童及成人患者的慢性期及苔藓化皮损[80]。
轻中度AD患者如需辅助止痒可口服抗组胺药[80]。组胺是公认的Ⅰ型超敏反应的重要介质[81]。抗组胺药通过与组胺受体结合,缓解由组胺引起的皮肤瘙痒等症状[82]。对于瘙痒明显或伴有睡眠障碍的患者,可尝试选用第一代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成人25mg/次,一日2~3次)、氯苯那敏(成人4mg/次,3次/d)和异丙嗪(成人12.5mg/次,4次/d)等[46,61,83]。由于第一代抗组胺药可透过血脑屏障产生中枢抑制,不建议长期使用(一般用药1周)[46,61]。对于伴有特应性共病的患者,推荐使用第二代抗组胺药如氯雷他定(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10mg/次,1次/d)、西替利嗪(成人5~10mg/次,1次/d)等。第二代抗组胺药不易透过血脑屏障,中枢抑制效应低,可小剂量长期用药,病情缓解后采用间歇给药维持,直至停用[46,61]。若第二代抗组胺药治疗1~2周效果不佳,可考虑增加药物剂量2~4倍,或换用或联合不同结构的第二代抗组胺药[84‑85]。
推荐意见3:基于专家共识与现有临床经验,推荐口服抗组胺药作为AD瘙痒的辅助治疗(B,弱推荐)。
对于重度AD患者应尽早启动系统抗炎治疗,并联合局部外用药、光疗等。系统抗炎药物主要为生物制剂(如抗IL‑4Rα单抗)、JAK抑制剂、传统免疫抑制剂和短期糖皮质激素。在药物可及的情况下,生物制剂可作为局部外用药控制不佳或不适用外用药的中重度患者的一线系统治疗选择[80]。
抗IL‑4Rα单抗度普利尤单抗是全球首个用于治疗中重度AD的靶向生物制剂[86],司普奇拜单抗作为全球范围内第二个获批上市的中国自主研发的抗IL‑4Rα单抗,两者均能通过同时阻断IL‑4和IL‑13信号通路,有效抑制2型炎症反应[87]。目前,度普利尤单抗在我国获批用于外用药控制不佳或不建议使用外用药的6个月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中重度AD的治疗,司普奇拜单抗已获批用于外用药控制不佳或不适合外用药治疗的成人中重度AD,具体用法用量应参照相关药品说明书。需注意的是,度普利尤单抗治疗AD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反应、眼部并发症(如干眼症、结膜炎等)、关节痛以及口腔疱疹[88]。该药物还可能导致EOS升高[88],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血常规中EOS水平。另有研究提示,老年AD患者在使用度普利尤单抗时需关注皮肤T细胞淋巴瘤风险监测[89]。司普奇拜单抗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结膜炎和注射部位反应[90]。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类生物制剂的应用可能促使AD患者的炎症反应向Th1或Th17型偏移。因此,在临床实践中应审慎选择适合生物制剂治疗的患者,并注意预防与监测潜在的“免疫偏移”现象[91]。
JAK抑制剂通过抑制激酶结构域,阻断JAK‑STAT信号通路,适用于其他系统治疗控制不佳的难治性中重度AD患者。对于年龄<65岁,且无心血管事件、血栓形成、肿瘤及感染风险的患者,可考虑将JAK抑制剂作为二线治疗选择[80]。目前,国内已获批用于AD治疗的口服JAK抑制剂包括乌帕替尼、阿布昔替尼和艾玛昔替尼。其中,乌帕替尼与阿布昔替尼获批用于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艾玛昔替尼目前获批用于成人。巴瑞替尼在部分国家/地区已获批AD适应证,但尚未在国内获批用于该疾病治疗[80]。对于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后疗效不显著,或在治疗期间出现重度持续性结膜炎、面颈部红斑,以及因“免疫偏移”诱发银屑病的患者;或伴发非特应性共病如斑秃、白癜风的患者,可考虑转为JAK抑制剂治疗[92]。然而,部分JAK抑制剂的临床应用过程中,有报道存在增加严重感染、恶性肿瘤、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血栓栓塞事件以及胃肠道出血等严重不良事件的风险[93]。因此,在启用相关药物治疗前,应全面评估患者的基本情况,常规筛查内容包括年龄、吸烟史、结核、乙型肝炎、带状疱疹感染史、既往肿瘤史、心血管疾病及血栓形成风险等。对存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在用药期间需加强监测与管理[94]。
推荐意见4:基于现有循证证据及专家共识,对于外用药物控制不佳或不建议使用外用药物的6个月及以上儿童与成人中重度AD患者,推荐使用符合适用年龄的抗IL‑4Rα单抗系统治疗。在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后,对于其他系统治疗(如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应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AD患者,推荐使用符合适用年龄的阿布昔替尼、乌帕替尼或艾玛昔替尼治疗(A,强推荐)。
对于重度且常规疗法难以控制的AD患者,可考虑使用环孢素、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等免疫抑制剂,其中仅环孢素获批AD适应证[80]。环孢素通常以3~5mg·kg-1·d-1的剂量起始,分两次口服,病情控制后应逐渐减量,并以最小有效剂量0.5~1mg·kg-1·d-1维持,总疗程不宜超过2年。甲氨蝶呤的常用剂量为每周10~15mg,可顿服或分两次服用。服用硫唑嘌呤前建议进行基因多态性检测,以评估用药后发生骨髓抑制的风险,并根据检测结果选择最安全的起始剂量;正常情况下,建议从低剂量50mg/d开始,最终到达100mg/d[95]。免疫抑制剂治疗通常需持续6个月以上[95]。系统性糖皮质激素仅适用于病情严重、其他药物难以控制的急性发作期患者短期应用[95],通常不应超过2周,不可作为长期维持治疗的手段[80]。
2.AR的治疗:AR的治疗方法包括对因治疗与对症治疗。过敏原免疫治疗(allergen immunotherapy,AIT)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目前唯一能改变过敏性疾病自然进程的对因治疗措施,主要包括皮下免疫治疗(subcutaneous immunotherapy,SCIT)和舌下免疫治疗(sublingual immunotherapy,SLIT)两种方式[96]。而对症治疗包括药物治疗与外科治疗(辅助治疗)等[49]。《中国AR诊断和治疗指南(2022年版)》指出AR常用治疗药物可分为一线用药与二线用药[49]。无论是口服还是鼻用,第二代抗组胺药均为一线用药,推荐使用。此外,鼻用糖皮质激素及口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也属于推荐使用的一线用药。口服或鼻用肥大细胞膜稳定剂、口服糖皮质激素、鼻用减充血剂以及抗胆碱能药物则为二线用药,建议酌情使用。其中,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因存在神经精神方面的严重不良事件风险,包括自杀倾向等,受到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的黑框警告,不推荐单独用于AR的治疗[97]。相关国际共识指出,抗IgE单抗和抗IL‑4Rα单抗治疗在控制AR鼻部症状方面疗效显著,可成为未来治疗难治性AR的新选择[97]。目前,抗IL‑4Rα司普奇拜单抗在国内已获批用于治疗鼻用糖皮质激素联合抗组胺药物治疗后症状控制不佳的成人中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3.哮喘的治疗:2025年GINA推荐根据不同年龄段给予阶梯治疗方案(图8)[50]。国内成人和儿童哮喘防治指南或规范化治疗建议的推荐与其类似[51]。对于已明确可诱发哮喘发作的过敏原或其他非特异性刺激因素,应采取相应的环境控制措施,尽量减少暴露,这是哮喘综合防治中的重要环节,能够降低急性发作风险并改善疾病控制[51]。对于AR、哮喘等呼吸道共病患者推荐鼻用糖皮质激素、联合吸入或雾化激素、ICS或按需使用ICS+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ong‑acting β2 agonist,LABA)、ICS+LABA+长效抗胆碱能药物(long‑acting muscarinic antagonists,LAMA)等治疗方案[49,51]。

近年来,生物制剂作为精准靶向药物对提高哮喘的诊治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抗IgE单抗奥马珠单抗已在国内外获批,用于治疗IgE介导的过敏性哮喘。抗IL‑4Rα单抗度普利尤单抗在国内外也已获准,作为12岁及以上青少年和成人哮喘的维持治疗,适用于以下情况:经中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合其他控制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佳的2型炎症性哮喘,以及口服糖皮质激素依赖性哮喘。此外,抗IL‑5单抗美泊利珠单抗在国内外获批应用于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的维持治疗。抗IL‑5R单抗本瑞利珠单抗同样已在国内外获批,用于6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4.慢阻肺病的治疗:慢阻肺病的治疗应综合评估气流阻塞的严重程度、疾病症状、急性发作史、风险因素及共病等因素,并遵循个体化管理原则[53]。初始治疗应根据症状和急性加重风险,并结合血EOS水平进行个体化决策评估。对于急性加重低风险的患者,可根据症状负担选择单一支气管舒张剂治疗,或采用LABA与LAMA联合治疗方案;对于急性加重高风险患者,优选LABA+LAMA联合治疗;若血EOS计数≥300个/μl,则考虑LABA+LAMA+ICS联合治疗[53]。其中,支气管舒张剂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2021年修订版)》推荐的基础一线治疗药物[54]。此外,GOLD2025指出,接受LABA+LAMA+ICS联合维持治疗后仍具有急性加重风险的患者,若FEV1<50%且伴有慢性支气管炎,可考虑加用罗氟司特治疗;而不吸烟的患者可考虑附加阿奇霉素[53]。生物制剂抗IL‑4Rα度普利尤单抗和抗IL‑5美泊利珠单抗目前均已获批作为附加维持治疗,用于缓解急性加重、改善肺功能及呼吸道症状[53]。其中抗IL‑4Rα度普利尤单抗已在国内外获批用于经优化吸入治疗仍控制不佳且伴有血EOS升高的成人慢阻肺病患者的维持治疗。而抗IL‑5美泊利珠单抗在国内外获批用于未充分控制的以血EOS升高为特征的慢阻肺病成人患者的附加维持治疗。
5.FA的治疗:合理饮食回避是食物过敏治疗最主要的方法,应避食明确过敏的食物,并在专业医师和营养师指导下进行饮食替代,保证营养素的摄入[56]。此外,对于食物所致的严重过敏反应,一线治疗为肌注肾上腺素,二线治疗为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56]。
目前也在探索更多适用于FA的治疗方案。EAACI与全球过敏和哮喘欧洲网络发表的关于FA管理指南强调了AIT在FA治疗中的重要性[55,98]。AIT能够促进免疫耐受、增加反应阈值以及降低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生风险。目前,在针对花生过敏的AIT中,唯一获得批准应用的为口服免疫治疗(oral immunotherapy,OIT)[99]。需要强调的是,在实施AIT前,应常备肾上腺素、抗组胺药、吸入性β2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等急救药物[55,65]。尽管AIT被认为是较具前景的FA治疗方法,但目前仍缺乏成熟的标准化治疗方案,多数应用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因此,在开始治疗前需综合评估适用人群、预期疗效及费用‑效益比等因素[56]。此外,根据全球过敏和哮喘欧洲网络发布的指南,抗IgE单抗、抗IL‑4Rα单抗等生物制剂也可对多种食物过敏合并其他过敏性疾病产生治疗作用[98],其中抗IgE单抗已获美国FDA批准用于FA的治疗。
6.EoE的治疗:治疗药物包括质子泵抑制剂(推荐剂量为奥美拉唑40mg/d或同等剂量的其他ICS,至少维持8~12周)与以布地奈德口服混悬液和吸入性氟替卡松为代表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推荐剂量为布地奈德0.5~1.0mg/次,2次/d,或同等剂量)[57]。由于局部糖皮质激素停药后复发率较高,通常需要维持治疗[57]。生物制剂(如抗IL‑4Rα单抗、抗IL‑5/IL‑5R单抗、抗IL‑13单抗等)以及JAK抑制剂(如托法替布)在治疗EoE方面具有良好的前景[57,100]。抗IL‑4Rα单抗可作为药物和饮食治疗效果不佳的中重度EoE患者的治疗选择[101],其中度普利尤单抗在国外已批准用于EoE的治疗。
7.AC的治疗:对于多数患者,AC治疗目标在于缓解眼痒、结膜充血等临床症状;而对于反复发作或病情迁延患者,则以控制炎症反应状态为主[59]。抗组胺药及肥大细胞稳定剂双效药物(如0.1%奥洛他定滴眼液、0.05%氮卓斯汀滴眼液、0.05%酮替芬滴眼液)是治疗AC的首选基础药物[59]。抗组胺药(如0.05%依美斯汀滴眼液)局部滴眼仅适用于治疗轻中度AC,对于症状严重或频发者可联合口服抗组胺药;肥大细胞稳定剂(如0.1%吡嘧司特滴眼液、2%或4%色甘酸钠滴眼液)仅适用于AC发作间期的疾病控制;糖皮质激素药物局部滴眼适用于重度AC和/或病情反复迁延的患者,但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并注意随访以避免青光眼、白内障等不良反应;对重度AC,尤其糖皮质激素药物不耐受者,可考虑局部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他克莫司)滴眼[59]。
8.IBD的治疗:UC主要基于病情活动的严重程度、病变累及的范围和疾病类型(复发频率、既往对治疗药物的反应、肠外表现等)进行治疗[60,62]。对于轻中度活动性UC,建议口服或直肠给予5‑氨基水杨酸(5‑aminosalicylic acid,5‑ASA)诱导缓解;若无效,可更换为口服系统糖皮质激素或升级生物制剂来诱导缓解。对于5‑ASA无效或不耐受,特别是合并机会性感染的轻中度活动性UC患者,可考虑选择性白细胞吸附治疗。重度活动性UC建议给予口服或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诱导缓解。对于生物制剂无效的中重度活动性UC患者,可考虑JAK抑制剂诱导缓解[62]。
CD的治疗方案主要基于疾病活动严重程度、既往治疗反应性以及对病情预后的评估[60,63]。开始治疗前需排查有无全身或局部感染。对于轻度活动期CD患者,可考虑使用局部或系统糖皮质激素进行诱导缓解;若患者合并高危因素或传统药物治疗失败,可考虑使用生物制剂进行诱导缓解治疗。中重度CD推荐应用系统糖皮质激素、抗肿瘤坏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TNF)单抗、抗α4β 7整合素单抗或抗IL‑12/IL‑23单抗诱导缓解。抗TNF单抗治疗失败者可转用选择性JAK抑制剂[63];当出现严重并发症或内科治疗无效时应考虑手术治疗[60]。
9.心理疾病的治疗:目前,国内已发布多部针对抑郁症、焦虑症、睡眠障碍等心理疾病的诊疗指南。如对于抑郁症患者,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SSRIs)、5‑羟色胺与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erotonin noradrenaline reuptake inhibitors,SNRIs)及去甲肾上腺素及多巴胺再摄取抑制剂(norepinephrine dopamine reuptake inhibitor,NDRI)可作为一线药物[102];对于出现难以耐受的药物不良反应或治疗依从性差的焦虑症患者,苯二氮䓬类抗焦虑药、5‑HT1A受体部分激动剂、具有抗焦虑作用的抗抑郁药物(如SSRIs、SNRIs)等可用于焦虑症的治疗[78];对于睡眠障碍患者,在病因治疗、失眠认知行为治疗的基础上,酌情给予药物治疗,如短中效的苯二氮䓬类受体拮抗剂(benzodiazepine receptor agonist,BzRAs)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其他BzRAs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物等[103]。国内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必要时建议精神医学科、心理科医生会诊。
10.AD及共病的多病共治:在AD及其共病的协同管理中,部分系统治疗药物因其作用机制广泛,在多种共病中均显示出治疗潜力,为多病共治提供了可能。临床决策时,建议结合共病类型、严重程度及患者偏好,优先选择能实现多重获益的方案,并参考下述推荐意见进行个体化选择。
抗组胺药作为控制特应性疾病的常用药物,其在缓解症状方面的有效性和常规使用安全性已得到临床认可。近年来研究进一步表明,部分第二代非竞争性H1抗组胺类药物可能具有预防AD患儿哮喘发生及降低血清IgE水平的作用[82]。推荐口服抗组胺药用于AD伴有AR、哮喘、AC、FA等特应性共病患者瘙痒的辅助治疗。不过,针对其在阻断特应性进程方面的具体作用及长期应用的系统评估,仍有待更多高质量研究进一步明确。
推荐意见5:基于专家共识与现有临床经验,对于AD合并AR、哮喘、AC、FA的患者,推荐使用第二代抗组胺药辅助治疗(C,弱推荐)。
基于抗IL‑4Rα单抗抑制2型炎症反应的作用机制,多项研究已探索其在AD合并其他疾病中的临床应用价值。现有证据表明,部分AD合并特应性共病的患者在接受抗IL‑4Rα单抗治疗后,其特应性进程可获得改善[104‑106]。对于期望通过单一系统治疗方案同时控制AD及多种特应性共病的患者,抗IL‑4Rα单抗可能带来更大临床获益[107]。目前,度普利尤单抗在国外已批准用于AD、哮喘、EoE、慢阻肺病、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等多种2型炎症性疾病;司普奇拜单抗也在国内获准用于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治疗。这些适应症的扩展,均提示该类药物的治疗价值已不仅限于单一疾病,而是覆盖多种存在共同炎症通路的特应性及非特应性共病。此外,对于老年AD患者(≥65岁)或合并非特应性共病(如肝病、肾病、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或HIV感染)且需系统治疗的成人患者,抗IL‑4Rα单抗可作为一线治疗选择[108]。
推荐意见6:基于现有循证证据及专家共识,对于AD合并AR、哮喘、EoE、慢阻肺病等疾病且常规治疗无效的患者,推荐使用抗IL‑4Rα单抗系统治疗(A,强推荐)。
抗IgE单抗奥马珠单抗已获批用于由IgE介导的过敏性哮喘以及FA的治疗,且多部指南建议,对合并哮喘,且经过敏原回避及基础药物治疗效果不佳的中重度AR患者,可考虑使用奥马珠单抗治疗[49,109‑110]。此外,多项临床研究显示[111‑113],奥马珠单抗对过敏性哮喘合并其他过敏性疾病(如AD)的患者也显示出治疗潜力。因此,对于AD合并过敏性哮喘或FA的6岁及以上儿童青少年与成人患者,推荐采用抗IgE单抗奥马珠单抗治疗。然而,其在该类复杂共病患者中的确切临床价值,仍需更多高质量研究进一步验证。
推荐意见7:基于专家共识与现有临床经验,综合获益与风险评估,对于AD合并过敏性哮证或FA的6岁及以上儿童青少年与成人患者,推荐使用抗IgE单抗(奥马珠单抗)治疗(D,强推荐)。
对于AD合并斑秃患者,JAK1抑制剂艾玛昔替尼在我国已同时获批这两种疾病的适应症。另有探索性病例报道显示,乌帕替尼治疗AD合并IBD的患者可同时改善两种疾病的病情,在部分病例中达到接近完全缓解的效果,这提示其在AD与IBD共病患者中具有潜在的治疗价值[114]。基于此,对于合并斑秃、IBD等已获批JAK抑制剂适应证的共病成人AD患者,推荐在充分规范评估后考虑选用JAK抑制剂治疗[107]。
推荐意见8:基于专家共识与现有临床经验,综合获益与风险评估,对于AD合并有斑秃、IBD等JAK抑制剂已获批治疗适应证的共病成人患者,推荐使用JAK抑制剂治疗(C,强推荐)。
AIT在AR、哮喘等气道过敏性疾病中均具有良好疗效[96],目前已获得多部国内外指南共识的推荐[49,98,109]。研究证实AIT对AR具有短期和长期疗效,且有可能改变疾病的自然进程,降低AR进展为哮喘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干预特应性进程[115]。近年研究进一步发现,AIT与生物制剂联合治疗可能产生互补效应,有助于拓展SCIT的适用人群,为不能耐受或症状控制不佳的患者提供进一步的临床获益[116],具有一定应用前景。对于中效外用药物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AD患者,若合并AR、哮喘等气道过敏性疾病,可考虑使用抗IL‑4Rα单抗或抗IgE单抗联合AIT治疗[107]。目前已有度普利尤单抗及奥马珠单抗分别与AIT联合治疗AD合并气道过敏的病例报告,初步结果显示联合治疗可改善患者临床症状,且未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117‑118]。目前AIT联合生物制剂的循证证据以病例报告和小样本研究为主,未来仍有待更多高质量研究进一步明确。相关联合治疗方案对特应性皮炎的长期疾病修饰作用,仍需更长时间的临床观察进一步确认。
推荐意见9:基于专家共识与现有临床经验,AIT可作为管理气道过敏性共病的核心对因治疗策略之一,以实现对特应性进程的早期干预。综合获益与风险评估,对于中效外用药物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AD患者,若合并AR、哮喘等气道过敏性疾病,可考虑联合AIT作为附加治疗(C,强推荐)。
目前关于免疫抑制剂与系统应用激素在AD共病人群中的临床证据有限,仅在2023年版EADV关于AD特殊人群应用系统治疗的专家共识中指出:基于既往临床经验的回顾性分析,对于合并重度眼表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圆锥角膜)或具有重度眼表疾病既往史的AD患者,可考虑使用免疫抑制剂[119]。
推荐意见10:基于现有循证证据及专家共识,对于重度AD合并重度眼表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圆锥角膜)的患者,在评估风险—获益后,可考虑选用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甲氨蝶呤或硫唑嘌呤)作为系统治疗方案之一(C,弱推荐)。
目前,针对AD及其共病的系统治疗领域,仍存在多种在研或待批的新型生物制剂与小分子药物,包括抗IL‑13单抗(曲罗芦单抗、来金珠单抗)、抗IL‑33单抗(艾托奇单抗)、抗IL‑31α单抗(奈莫利珠单抗)、抗OX40单抗(GBR830)以及系统性磷酸二酯酶‑4抑制剂(阿普米司特)等[80]。其中,抗IL‑13单抗通过直接阻断关键2型炎症细胞因子IL‑13,抑制其与受体的结合,从而减轻皮肤屏障损伤、缓解瘙痒并减少炎症细胞浸润[120]。在瘙痒‑搔抓恶性循环、皮肤屏障破坏及炎症反应等病理过程中,IL‑31与IL‑33均扮演重要角色:IL‑33通过致敏作用与促进表皮内神经纤维增殖来降低瘙痒阈值,而IL‑31则直接作用于感觉神经元,增强瘙痒信号传导。因此,调节IL‑31/IL‑33轴的抗IL‑31α单抗和抗IL‑33单抗,可能成为部分AD患者的潜在有效治疗药物[121]。这些新型靶向药物不仅拓展了AD的治疗选择,更因其作用机制的高度特异性,有望在合并哮喘、AR等特定共病的AD患者中,实现精准的“多病共治”,从而为AD及其共病的临床管理提供更多治疗策略与发展方向。
(二)三级预防策略
一级预防核心目标是在患者尚未出现皮损表现之前,采取相应措施以预防AD的发病。现有研究表明,多种干预措施如常规使用润肤剂、补充不饱和脂肪酸、口服益生菌、调节饮用水硬度、肠道菌群移植以及补充维生素D等[81,122],均显示出一定降低AD发病风险的潜力。此阶段多学科协作管理团队应向患儿家庭普及“特应性进程”概念,强调AD常早于食物过敏、哮喘等发生,以建立早期监测与干预意识。通过系统健康教育,树立科学护理观念,从早期阻断或减轻疾病发展轨迹,为全病程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级预防的核心在于缓解临床症状,并通过系统性筛查共病以降低其发生风险,是阻断特应性进程发展的关键环节。此阶段应在建立特应性与非特应性共病筛查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多学科协作团队对患者实施“阶梯化与个体化”的综合管理,将基础护理与“主动维持治疗”相结合。对于中重度患者,应及时升级至系统治疗,以有效控制系统性炎症,降低其他特应性疾病的发生风险。针对非特应性共病,中重度AD患者更易伴发代谢性疾病(如肥胖、高血压、血脂异常等),且与未来心血管事件风险增加相关,因此建议患者确诊AD后,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心血管与代谢风险评估,定期监测血压、血脂、血糖及体重变化,以实现共病的早期识别与干预[123]。同时,应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包括控制体重、均衡饮食、规律运动等,以降低远期代谢性疾病及心血管疾病风险[124]。
三级预防主要针对重度、难治性AD患者,以及已出现特应性或非特应性共病的患者。其核心目标是减轻共病负担,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此阶段依托多学科协作团队,构建系统化、整合性的诊疗支持体系。管理重点在于实现复杂共病的协同诊治,统筹多学科用药方案,以达成“多病共治”的目标。通过制定个体化、动态调整的长期管理计划,在团队的持续协作与患者教育支持下,帮助患者逐步适应与疾病长期共存的状态,并在症状控制、心理社会功能及日常活动参与等方面,最大程度地维持和提升其整体生活质量。
总体而言,三级预防策略分别对应AD的发病前、发病初期和发病后期,覆盖疾病全周期。目前我国AD管理方法仍侧重于发病后治疗,但随着AD患病率上升以及共同的免疫学机制介导下炎症性疾病共病管理的需求,三级预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三)医生及患者教育
AD的系统性炎症本质要求临床管理必须超越对单一皮肤症状的控制,进入以多学科共病管理为核心的“疾病修饰”时代。医生教育的重点在于建立“多学科、全病程”管理意识,深刻理解AD在“特应性进程”中的核心地位。临床医生需系统掌握AD及其特应性和非特应性共病之间的内在关联机制,在诊疗过程中树立共病筛查意识,并将相关共病筛查纳入常规评估流程。当识别出存在潜在共病时,医生应及时启动多学科协作机制,确保患者获得精准诊断与整合治疗。
在治疗策略方面,医生应具备“多病共治”的临床思维,优先选择能够同时作用于多系统炎症通路的治疗方案。这种“以患者为中心”的整合治疗策略,不仅能实现更高层次的疾病控制,更能通过相关信号通路上游干预改变炎症级联反应,达到疾病修饰的根本目的,从而改善AD及其共病的长期病程。
与此同时,患者教育需同步强化“整体健康”理念。应帮助患者及家属理解AD与各类共病的关联,使其充分认识到规范管理疾病对预防和改善整体健康结局的深远意义。教育患者与医疗团队共同成为疾病全程管理的积极参与者,实现从被动应对症状到主动管理健康、改善长期生活质量的转变。
四、结语
AD作为一种典型的特应性疾病,在病程中常伴随多种特应性或非特应性共病风险的增加,因此“多学科、全病程”的管理理念日益受到重视。针对AD患者可能存在的共病问题,从发现到预防疾病进展进行系统分析与讨论,制定个体化和整体化诊疗方案,从而实现更优的疾病控制,全面提升患者生活质量。
目前,我国在AD教育管理的理念与实践方面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临床亟需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且切实有效的AD多学科管理模式。本共识基于现有循证医学证据,构建了AD多学科全病程管理路径,旨在为其防治提供临床参考。同时强调,通过共病的系统性管理实现疾病修饰,减轻疾病负担,是AD全病程管理的重要目标。未来随着循证证据的不断丰富,AD多学科全病程管理模式将进一步完善,形成更加系统化、规范化与标准化的管理路径。
撰写专家组成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程雷[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变态反应(过敏)科、过敏诊疗中心]、龚岚(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顾恒(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皮肤科)、郝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整形美容中心)、金美玲[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变态(过敏)反应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李冬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李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皮肤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卢燕鸣(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儿科)、陆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消化科)、骆肖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过敏和免疫(变态反应)科/皮肤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马莉[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过敏和免疫(变态反应)科/皮肤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马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皮肤科)、邵春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精神医学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史丽(山东大学齐鲁第二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史玉玲(同济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皮肤科)、宋志强(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皮肤科)、苏忠兰(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皮肤科/过敏诊疗中心)、王成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王良录[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变态(过敏)反应科]、魏庆宇(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变态反应科)、向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过敏反应科)、杨钦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过敏科)、祝戎飞(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过敏反应科)
共识工作秘书:杨金[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过敏和免疫(变态反应)科复旦大学变态反应及疾病研究中心]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略)
收稿日期2025-12-17
本文编辑:徐巍
免责声明:此文是我的读书记录,内容只是参考。
(文章来源:《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26 年5 月第 60 卷第 5 期)
(网站编辑:龙伟)